对于雇用外国人的企业而言,离职、解雇与回国的应对难以回避。与日本员工不同,涉及在留资格、劳动法、社会保险等更为复杂。如应对不当,可能引发纠纷或行政指导。本文从社会保险劳务士的视角,系统讲解实务中必须把握的要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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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次
1. 外国人劳动者的离职・解雇・回国手续是什么?
在外国人雇用中,离职・解雇・回国不仅是人事流程,还与入管法、在留资格及劳动相关法令紧密相连。完全照搬日本员工的做法,易引发违规与纠纷。本章解读基本流程与实务要点。
1-1 离职手续流程
外国人的离职手续,总体与日本员工相似,但存在外国人特有环节。
本章对人事担当应该对应的离职手续的流程,以及外国人劳动者特有的要点进行说明。
(1)受理离职申请并确认本人意思
离职手续,首先需要提交离职申请来确认离职意愿。
书面离职并非法律强制,但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制度化并要求提交。
外籍员工离职时若不放心日语沟通,需以其理解的语言确认“系本人自愿离职”,并取得签名(必要时盖章)、日期、离职理由。
(2)依据合同确定最后出勤日
核对合同/工作规章中的通知期限等条款,确认最终出勤日期(比如离职前几天需要提交离职申请等。)
结合本人意愿协商确定,避免之后发生纠纷。
外国人劳动者需与在留期间及是否转职统筹;如有转职计划,协助平稳过渡。
(3)归还公司物品
回收电脑、工牌、IC 卡、制服等。
远程办公或准备回国者需提前安排回收方式与时间。
(4)办理雇用保险资格丧失与离职票
向公共职业介绍所申报雇用保险被保险者资格丧失,并制作/交付离职票。
※这些手续须在离职后10天内办理。
(5)社会保险・住民税等
离职时还需向年金事务所提交健康保险/厚生年金资格丧失申请。
关于健康保险证的回收,需要企业向离职者回收,并且还需向年金事务所提交相关资料。
关于住民税,回国时如果还有未缴纳的部分,企业需要通过“特别征收”清算,所得税也大多不是年末调整的对象,所以请不要忘记开具源泉征收票。
详细请参考:日本年金机构“职员离职,死亡时的手续(健康保险,厚生年金保险的资格丧失)”
(6)支付最终工资与退职金
结清未付工资、加班费、未休带薪假等;如有退职金制度,按规支付。
1-2 解雇手续注意点
外籍员工解雇涉及在留资格与契约理解差异,风险更高。一旦被认定为不当解雇,可能判无效并需赔偿,且网络舆情风险大。建议与专业人士协同。
(1)解雇理由须具备合理性与社会相当性
劳动契约法第16条:无“客观合理性”与“社会通念上的相当性”,解雇无效。外国人劳动者也不例外。
请保存能力评价、指导记录,并在解雇通知中简明记载。
(2)解雇预告或预告补偿
劳动基准法第20条:提前 30 日预告或解雇,或支付30 日以上预告补偿。即刻解雇须支付补偿。
解雇外国人时也一样,即便是“惩戒解雇”,亦须在就规中明示并周知。
(3)解雇理由证明书
员工请求时须及时出具“解雇理由证明书”,(劳动基准法第22条)。
该文件或用于入管续签/求职,务必准确,避免含糊、失实或情绪化表述。
(4)不当解雇的应对风险
或遭遇劳裁/诉讼、行政申诉及舆情。缺少口译、记录不足等沟通缺陷常致纠纷。请事前与社劳士/律师备齐文书与流程。
(5)注意与在留资格的关联性
解雇后,企业须向入管申报接收结束(契约终止);怠于申报恐受行政措施。
此外,被解雇者可能会面临难以续签或丧失签证等法律相关问题。
因此,对于离职后还希望继续留在日本的外国人本人,需要前往入国管理局办理“签证变更”,或者“支援就职活动的在留资格”等手续。
※企业也需要对此情况进行说明,并给出相应的指引。
解雇在法律和情感层面都是敏感问题,必须牢记即使是外国人劳动者也属于“日本劳动法保护对象”。建议做好记录管理以证明解雇的正当性,并根据具体情况寻求社劳士或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支持。
1-3 回国时的手续
外国人劳动者离职并离开日本回国时,需要办理涉及在留资格、生活、税务、社会保险等多领域的程序。这些手续不仅对外国人本人构成重大负担,企业为履行“雇佣外国人的责任”也需要采取适当应对措施。
(1)确认在留资格与期间
离职后的在留资格的处理关系到外国人的后续在留状况,因此至关重要。例如“技术·人文知识·国际业务”等工作类签证,一旦失去工作单位,就存在丧失居留资格的风险。
企业须在14天内向入管在线/书面申报中长期在留者接收结束。
【可停留天数】
依资格与个案,可能允许在现有在留期限内或自资格丧失起最长 90 天停留以备离境/求职。欲继续在留须尽快申请资格变更。
但是,如果希望继续留在日本,需要尽快向入管局提交“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”等签证申请。
(2)机票与费用承担
回国所需的机票的购买,依合同/制度办理。
部分在留资格(如特定技能)要求雇主承担回国费用,这一部分需要详细确认契约内容和规章制度再给出相应的对应。
(3)住房与水电解约
公司配房需办理解约、退房与押金;
如果是个人名义的签约,关于水,电,煤,手机等的解约,如果日语对应较为困难的话,企业最好也应提供多语支持以避免纠纷。
(4)市区町村手续与个人号码
出国前办理转出届、国民保险/国民年金退出以及个人号码卡返还。
※临时回国时则根据情况无需归还,请根据回国性质是“临时”还是“永久”来判断。如有疑问,建议咨询居住地的市町村政府。
(5)税金与社保结算及退费
离职时若有未缴纳的住民税或所得税,将由企业通过特别征收方式进行结算。
此外,曾加入厚生年金的外国人若满足特定条件,可申请“脱退一时金”。由于款项将在回国后汇入本人银行账户,因此协助准备申请材料及设置收款账户至关重要。
(6)机场出境手续
在机场,出境审查时必须办理“在留卡返还”手续。
若企业在离职说明时遗漏此项告知,可能导致入境管理记录出现疏漏。建议提前准备多语言说明资料以确保万无一失。。
2.外国人劳动者的离职・解雇・回国时的常见纠纷与对策
在雇佣外国人的过程中,由于对法律法规理解不足以及文化、语言差异,存在发生纠纷的风险。本章将聚焦于与外国劳动者终止合同时特别容易发生的纠纷案例,从社会保险劳务士的视角进行要点解析。
2-1 案例①:不当解雇
案例
某外籍劳动者因工作失误被突然解雇。
企业虽口头告知“存在工作能力问题”,却未提供证明能力不足的评估记录或指导史,也未交付解雇通知书。当事人以不当解雇为由提起劳动审判,最终裁定解雇无效,并责令企业支付拖欠工资及精神损害赔偿金。
企业面临的风险
- 因解雇无效导致的复职命令及工资支付义务
- 应对劳动审判及诉讼的成本
- 社交媒体及口碑传播导致的企业形象受损
主要原因
- 解雇理由未书面化及记录不足
- 考核制度与劳动规章不完善
- 解雇通知及证明文件存在缺陷
有效对策
- 事前咨询社劳士或律师
- 建立指导记录与评估档案
- 规范交付解雇通知书及解雇理由证明书
- 提供多语言流程说明与协商机制
2-2 案例②:未付工资
案例
一名外籍劳工离职回国后,向劳动基准监督署申诉称“加班费未获支付”。
由于企业考勤卡管理不善导致工时记录模糊,无法否认拖欠加班费的事实,最终需支付追加工资及延迟损害赔偿金。加之与回国当事人联系困难,支付手续耗费大量时间精力。
企业面临的风险
- 支付拖欠工资及延迟损害赔偿金
- 接受劳动基准监督署整改指导
- 信誉受损及招聘受负面影响
主要原因
- 工时管理不完善
- 多语言薪资条款说明不足
- 离职结算确认缺失
有效对策
- 严格执行考勤卡与排班制度
- 详细说明工资明细内容(建议使用母语标注)
- 离职时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存在欠薪
- 建立由社劳士定期审核薪资的机制
如上所述,外国人劳动者引发的劳资纠纷主要源于“对制度理解不足”和“公司内部机制不完善”。为防患于未然,应定期开展劳务审计和文件核查,并以多语言形式明确公示劳动条件。若存在任何疑虑,请积极咨询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业人士。
3. 咨询社劳士的优势
这是涉及劳动基准法、入管法、社会保险制度等多重法律制度的复杂领域,适用于外国劳动者。
若处理不当,可能引发行政指导、劳动纠纷、企业形象恶化等不可挽回的风险。
此时,作为劳务管理与法规应对专家的社会保险劳务士(社劳士)将成为您坚实的后盾。
本章将详细解析委托社劳士咨询与办理业务所能获得的具体益处。
■ 降低法律风险
- 通过完善合法解雇理由、指导通知文件撰写,为企业规避纠纷风险。
- 精通劳动合同法,劳动基准法,入管法等法规的社劳士,可预先排查外籍员工不当解雇、拖欠工资等法律风险。
■ 提升手续准确性与效率
- 可精准处理向公共职业安定所申报、资格丧失手续、离职证明书制作等繁琐事务。
- 涵盖向入管局提交合同终止申报等,全面应对外籍雇员特有的手续流程。
■ 纠纷发生时的咨询应对
- 可就与劳动者的谈判方针提供专业建议。
- 可实施风险管理,包括应对劳动局调查、准备劳动审判及诉讼等应急措施。
■ 最新信息提供
- 及时提供劳动法、入管法修订动向及判例等最新资讯。
- 助力强化合规管理,提升企业运营透明度。
■ 贴合实务的咨询建议
- 可根据行业特性、员工构成、外籍员工比例等企业实际情况,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。
- 擅长外籍雇佣事务的社会保险劳务士,能针对语言沟通、文化差异等外籍员工特有课题提供专业建议。
4. 总结
外国劳动者的离职相关手续不仅涉及人事流程,更牵涉在留资格、劳动法、社会保险、税务等多重法律制度,因此对外国人本人和企业而言都是复杂的领域。
不过,若能向精通外籍雇佣事务的社会保险劳务士咨询委托,便可高效推进这些复杂手续与业务,同时有效规避法律风险。通过积极运用劳务士的专业服务——包括贴合实务的建议、文件整理及纠纷应对支援等——将助力贵司今后更安心、更顺畅地推进外籍雇佣工作。
谨愿本文能为贵司处理“外籍雇员离职/解雇/回国”事宜提供参考。
この記事の監修者
社会保険労務士法人第一綜合事務所
社会保険労務士 菅澤 賛
- 全国社会保険労務士会連合会(登録番号13250145)
- 東京都社会保険労務士会(登録番号1332119)
東京オフィス所属。これまで800社以上の中小企業に対し、業種・規模を問わず労務相談や助成金相談の実績がある。就業規則、賃金設計、固定残業制度の導入支援など幅広く支援し、企業の実務に即したアドバイスを信念とする。